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推進醫養護相融合,加快老齡事業和夕陽紅產業發展。為加強與規范全國《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規劃建設,制定本建設標準。 第二條 本建設標準是為《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決策服務和合理確定建設水平的全國統一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基地網點民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依據,也是有關部門審查工程初步設計和督促檢查建設全過程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建設標準適用于《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本建設標準所指《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護理、康復娛樂、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照料機構。 第四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設、是一個新型基礎設施的系統工程,需要全局考慮,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具體進程必然是分層次循序遞進平穩過渡的;改善民生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一步步走向完善和成熟。 第五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規劃建設應充分體現專業照料機構特色,堅持以人為本,滿足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保健康復、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按照科學性、合理性和適用性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設施齊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經濟適用。 第六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設應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并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其建設用地應納入城市規劃。 第七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設應充分利用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強調資源整合與共享;在建設中實行一次規劃分期實施,并體現國家節能減排要求。 第八條本 條闡明本建設標準與現行其他有關標準、定額的關系。 第二章 建設規模及項目構成 第九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開發建設,嚴格按照國家《1-5A型標配》規模標準機構設立的要求,有序放開養老市場,實行先定規模標準,自主申報的原則;根據所在城市的常住老年人口數并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機構養老服務需求等因素綜合確定,每千老年人口養護床位數宜按30張床測算。 第十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設規模,基地480套,網點按床位數量分為100、75、50、30床四類。 第十一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設內容包括房屋建筑及建筑設備、場地和基本裝備。為了讓老年人老有所樂,內設托兒所,康復醫院,敬老養生文化講堂、舞蹈室、健身房等活動室等老年人專用公共配套設施。 第十二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房屋建筑包括老年人用房和附屬用房。其中老年人用房包括老年人入住服務、生活、衛生保健、康復、娛樂和社會工作用房。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各類用房詳見附錄一。 第十三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場地應包括室外活動場、停車場、衣物晾曬場等。 第三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十四條 新建《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選址應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 1、地形平坦、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較好,避開自然災害易發區; 2、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訊等市政條件較好; 3、便于利用周邊的生活、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 4、避開商業繁華區、公共娛樂場所,與高污染源的防護距離符合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第十五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應根據失能老年人的特點和各項設施的功能要求,進行總體布局,合理分區;老年人用房的建筑朝向和間距應充分考慮日照要求。 第十六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設用地包括建筑、綠化、室外活動、停車和衣物晾曬等用地,并按照建設要求和節約用地的原則確定用地面積,建筑密度不應大于30%,容積率不宜大于0.8;綠地率和停車場的用地面積不應低于當地城市規劃要求;室外活動、衣物晾曬等用地不宜小于350m2~500m2。 第十七條 通過股權合作形式運行的養老機構產權性質不是單純的公有或私有,而是由《基地網點民生項目》合作方共有。社會資本方作為股東,更方便其對養老機構的經營和管理,PPP模式能夠激發社會資本方的經營管理熱情,主要原因在于養老機構的經營狀況與其自身收益息息相關。 第四章 房屋建筑面積指標 第十八條 《《1-5A型標配》的房屋建筑面積指標應以每床位所占建筑面積確定。 第十九條 基地480套,網點按110、90、70、50床四類《項目》的房屋綜合建筑面積指標應分別為42.5m2/床、43.5m2/床、44.5m2/床、46.5m2/床和48.0 m2/床。 第二十條 《1-5A型標配》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指標參照表1確定。 表1《1-5A型標配》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指標表(m2/床) 用房類別 | 使用面積指標 | 5A-480套 | 4A-110床 | 3A-90床 | 2A-70床 | 1A-50床 | 老 年 人 用 房 | 入住服務用房 | 0.26 | 0.28 | 0.30 | 0.80 | 1.00 | 生活用房 | 17.16 | 17.16 | 17.16 | 17.16 | 17.16 | 衛生保健用房 | 1.23 | 1.35 | 1.47 | 1.68 | 1.93 | 康復用房 | 0.57 | 0.63 | 0.72 | 0.84 | 1.20 | 娛樂用房 | 0.77 | 0.81 | 0.84 | 1.02 | 1.20 | 社會工作用房 | 1.48 | 1.50 | 1.54 | 1.56 | 1.62 | 行政辦公用房 | 0.83 | 0.94 | 1.07 | 1.30 | 1.45 | 附屬用房 | 3.57 | 3.81 | 3.97 | 4.34 | 5.19 | 合計 | 25.87 | 26.48 | 26.77 | 28.70 | 31.19 |
注:1.老年人用房、其他用房(包括行政辦公及附屬用房)平均使用面積系數分別按0.60和0.65計算。2.建設規模不足30張的參照30張床網點的面積指標執行。 第五章 建筑標準 第二十一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筑標準應根據失能老年人的身心特點和安全、衛生、經濟、環保的要求合理確定,并具有逐步提高失能老年人養護水平的前瞻性,留有擴建改造的余地。第二十二條 明確《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筑屬于老年人居住建筑,根據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的相關國家標準及“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要求(層數≤9層、層高≥3.0米),打造國家高品質敬老養生領導品牌。長壽人流行住“塔樓”,就是生命的和諧需要。 第二十三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外圍宜設置通透式圍欄,圍欄形式宜與所處環境及道路風格相協調。 第二十四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房屋建筑宜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老年人用房抗震強度應為重點設防類。 第二十五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應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相關規定,其建筑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第二十六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老年人用房宜以低層和多層為主,垂直交通應至少設置一部醫用電梯或無障礙專用坡道。 第二十七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老年人居室應按失能老年人的失能程度和護理等級分別設置,每室不宜超過四人,并宜設置陽臺。老年人居室室內通道和床距應滿足輪椅和救護床進出及日常護理的需要。 第二十八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老年人居室應具有衣物儲藏空間,并宜內設衛生間,衛生間地面應滿足易清洗、不滲水和防滑的要求。 第二十九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居室門凈寬不應小于110cm,衛生洗浴用房門凈寬不應小于90cm;老年人生活區走道凈寬不應小于240cm。 第三十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老年人居室宜設置呼叫、供氧系統,并安裝射燈及隱私簾。 第三十一條 《1-5A型標配》的建筑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統一標識;內裝修應符合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行政辦公用房不應超過的中級裝修水平。 第三十二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洗衣房內部設置應符合消毒、清洗、晾(烘)干等流程和潔污分流的要求,并設置必要的室內晾曬場地。 第三十三條 配餐、消毒、廁浴、污洗等有蒸汽溢出和結露的用房,應采用牢固、耐用、難玷污、易清潔的材料裝修到頂,并設置排氣、排水裝置。 第六章 建筑設備和室內環境 第三十四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筑設備包括供電、給排水、采暖通風、安保、通訊、消防、網絡設備等。 第三十五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供電設施應滿足照明和設備需要,宜采用雙回路供電,只能一路供電時,應自備電源。所用燈具及其照度應根據老年人特點和功能要求設置。 第三十六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宜采用城市供水系統,如自備水源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生活污水應采用管道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無市政污水管網時,應根據環保部門的要求及有關規范設計排水系統。 第三十七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老年人生活用房應具有熱水供應系統,并有洗滌、沐浴設施。 第三十八條 嚴寒、寒冷及夏熱冬冷地區《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應具有采暖設施,老年人居室宜采用地熱供暖;最熱月平均室外氣溫高于或等于25℃地區的老年人用房,應安裝空氣調節設備。 第三十九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老年人用房應保證良好通風采光條件,窗地比不應低于1:6,并應保證足夠的日照時間。 第四十條 《基地網點民生項目》應按網絡服務、信息化管理以及視頻傳輸的需要,敷設線路,預留接口。 第七章 基本裝備 第四十一條 《1-5A型標配》的基本裝備配置應根據失能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復、精神慰藉方面的基本需要以及管理要求,按建設規模分類配置。 第四十二條 《1-5A型標配》的基本裝備包括生活護理、醫療、康復、安防設備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 第四十三條 《1-5A型標配》應配備護理床、氣墊床、專用沐浴床椅、電加熱保溫餐車等生活護理設備。 第四十四條 《1-5A型標配》應按不同規模配備相應的心電圖機、B超機、搶救床、氧氣瓶、吸痰器、無菌柜、紫外線燈等醫療設備。 第四十五條 《1-5A型標配》康復設備應包括物理治療和作業治療設備。 第四十六條 《1-5A型標配》應配備監控、定位、呼叫、及網絡、攝錄像等設備。 第四十七條 《1-5A型標配》的交通工具應包括老年人接送車、物品采購車等。 第四十八條 各類《1-5A型標配》的基本裝備詳見附錄三。 附錄一《1-5A型標配》用房詳表附錄一 基地網點用房詳表 功能用房 | 項目構成 | 類別 | 備注 | 5A-480套 | 4A-110床 | 3A-90床 | 2A-70床 | 1A-50床 |
| 老 年 人 入 住 用 房 | 服 務 用 房 | 接待服務廳 | √ | √ | √ | √ | √ |
| 入住登記室 | √ | √ | √ | √ | √ |
| 健康評估室 | √ | √ | √ | √ | √ |
| 總值班室 | √ | √ | √ | √ | √ | 監控 | 生 活 用 房 | 居室 | √ | √ | √ | √ | √ | 衛生 | 沐浴間 | √ | √ | √ | √ | √ | 更衣 | 配餐間 | √ | √ | √ | √ | √ |
| 養護區餐廳 | √ | √ | √ | √ | √ | 活動 | 會見聊天廳 | √ | √ | √ | √ | √ |
| 親情居室 | √ | √ | √ | √ | √ |
| 護理值班室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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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 生 保 健 用 房 | 診療室 | √ | √ | √ | √ | √ |
| 化驗室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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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電圖室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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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超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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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救室 | √ | √ | √ | √ | √ |
| 藥房 | √ | √ | √ | √ | √ |
| 消毒室 | √ | √ | √ | √ | √ |
| 臨終關懷室 | √ | √ | √ | √ | √ |
| 醫護辦公室 | √ | √ | √ | √ | √ | 護士工作室 | 康復 用房 | 物理治療室 | √ | √ | √ | √ | √ |
| 作業治療室 | √ | √ | √ | √ | √ |
| 娛 樂 用 房 | 閱覽室 | √ | √ | √ | √ | √ |
| 書畫室 | √ | √ | √ | √ | √ |
| 棋牌室 | √ | √ | √ | √ | √ |
| 親情網絡室 | √ | √ | √ | √ | √ |
| 社會用房 | 心理咨詢室 | √ | √ | √ | √ | √ |
| 社會工作室 | √ | √ | √ | √ | √ |
| 多功能廳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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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辦 公 用 房 | 辦公室 | √ | √ | √ | √ | √ |
| 會議室 | √ | √ | √ | √ | √ |
| 接待室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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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室 | √ | √ | √ | √ | √ |
| 檔案室 | √ | √ | √ | √ | √ |
| 文印室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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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室 | √ | √ | √ | √ | √ |
| 培訓室 | √ | √ | √ | √ | √ |
| 附 屬 用 房 | 警衛室 | √ | √ | √ | √ | √ |
| 食堂 | √ | √ | √ | √ | √ | 含廚房、職工廚房和餐廳 | 職工浴室 | √ | √ | √ | √ | √ |
| 理發室 | √ | √ | √ | √ | √ |
| 洗衣房 | √ | √ | √ | √ | √ | 含消毒室縫補晾曬場地等 | 庫房 | 被服庫 | √ | √ | √ | √ | √ | 含被服、器材庫、生活用品庫、 | 車庫 | √ | √ | √ | √ | √ |
| 公共衛生間 | √ | √ | √ | √ | √ |
| 設備用房 | √ | √ | √ | √ | √ | 含配電供氧站、電梯機房、房空調機房等 |
注:√表示應具備。 附錄二《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主要名詞解釋 失能老年人:至少有一項日常生活自理活動(一般包括吃飯、穿衣、洗澡、上廁所、上下床和室內走動這六項)不能自己獨立完成的老年人。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喪失程度,可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失能三種類型。 接待服務廳:供老年人及其他人員前來咨詢或辦理出入住手續時等候、休息,進行資料展示的處所。 入住登記室:為老年人辦理出入住手續并提供咨詢的用房。 健康評估室:老年人入住基地網點時,對其進行初步健康檢查和需求評估的用房。 配餐間:供護理員為入住失能老年人分配、加熱、切分食物等的用房。 養護區餐廳:供入住失能老年人在養護區內進餐和活動的處所。 會見聊天廳:供入住失能老年人聊天休息及會見親友的處所。 親情居室:供入住失能老年人與前來探望的親人短暫居住,共享天倫之樂的用房。 物理治療室:供工作人員對入住失能老年人通過運動治療、徒手治療和儀器治療等方法進行功能康復的用房。 作業治療室:供工作人員對入住失能老年人以有目的的、經過選擇的作業活動為主要治療手段來進行功能康復的用房。 親情網絡室:供入住失能老年人上網娛樂及通過網絡與親人聊天的用房。 心理咨詢室:對入住失能老年人進行心理咨詢和疏導的用房。 社會工作室:供社會志愿者來基地網點為入住失能老年人服務時工作和休息的用房。 培訓室:對《基地網點民生項目》內外護理員進行業務培訓的用房。 養護單元:是《基地網點民生項目》實現養醫護職能、保證養護質量的必要設置,養醫護單元內應包括老年人居室、餐廳、沐浴間、會見聊天廳、親情網絡室、心理咨詢室、護理員值班室、護士工作室等用房。 附錄三《1-5A型標配》基本裝備詳表 項 目 | 裝備名稱 | 5A-480套 | 4A-110床 | 3A-90床 | 2A-70床 | 1A-50床 | 生活護理設備 | 護理床 | √ | √ | √ | √ |
| 氣墊床 | √ | √ | √ | √ |
| 專用沐浴床 | √ | √ | √ | √ |
| 電加熱保溫餐 | √ | √ | √ | √ |
| 醫療設備 | 心電圖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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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超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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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救床 | √ | √ | √ | √ |
| 氧氣瓶 | √ | √ | √ | √ |
| 吸痰器 | √ | √ | √ | √ |
| 無菌柜 | √ | √ | √ | √ |
| 紫外線燈 | √ | √ | √ | √ |
| 康復設備 | 物理治療設 | √ | √ | √ | √ |
| 作業治療設 | √ | √ | √ | √ |
| 安防設備 | 監控設備 | √ | √ | √ | √ |
| 定位設備 | √ | √ | √ | √ |
| 呼叫設備 | √ | √ | √ | √ |
| 計算機及網絡設備 | √ | √ | √ | √ |
| 攝錄像機 | √ | √ | √ | √ |
| 交通工具 | 老年人接送 | √ | √ | √ | √ |
| 物品采購車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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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乎《國計民生社會重大工程》的頂層框架設計與規劃稅務制度帶有長期性、穩定性、根本性和全局性。將結合中國國情、制定《基地網點民生項目》的建筑工程設計國家標準,建筑工程設計規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闡明本工程設計標準的作用及其權威性。 文章來源:敬老養生文化戰略研究中心 作者--陳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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